电话:+86 731 5557 1669
传真:+86 731 5839 2299
市场营销部
手机:+86 15292299506
邮箱:sales@huaxingm.com
地址:湖南省湘潭市九华经济开发区金侨城27栋
一男人拖欠近15万元混凝土款大半年,在被诉至法院后付出货款,但因未付出违约金,再次被申述。近来,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审结该案,判定被告梁勇应向原告混凝土有限公司付出违约金28040.2元。
原告是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从事混凝土出产出售的公司,被告与原告于2011年7月15日就产品混凝土买卖合同达到口头协议,尔后,原告依约向被告供给混凝土,用于贵港市某小区路面工程。2011年9月1日经两边签字结算:2011年8月4日至2011年8月29日被告尚欠原告货款为183460元。尔后,被告一向向原告购买混凝土,过后依据送货单结算:2011年11月份,被告向原告购买各种混凝土算计313方,货款算计71990元;2012年3月份,被告向原告购买各种混凝土算计96方,货款算计24540元;2012年4月份,被告向原告购买各种混凝土算计72方,货款算计16560元;2012年5月份,被告向原告购买各种混凝土算计35方,货款算计8050元。2011年9月份至2012年5月份,原告共向被告供给了混凝土的货款为304600元,2011年9月21日被告向原告付出了货款100000元,2012年3月27日付出了货款55450元。2012年8月8日,原、被告两边补签定《混凝土有限公司购销合同》。合同约好:一、供方按下表中的混凝土种类及单价向需方供给产品混凝土:混凝土C15的单价为220元/m3,C20的单价为230元/m3,C25的单价为240元/m3(补白:若需方一次泵送混凝土数量少于50 m3,收取泵送台班费1500元/次);四、结算、付款方法及期限:1、按签收的数量进行结算,如需方没有按合同约好处理结算,未在结算清单上签章承认,则以需方签收的送货单(发货单)为结算凭据,一起供方有权中止供货。八、违约责任:4、如需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好的时刻付款,供方有权暂(缓)停供混凝土,并推延一天,需方按所欠货款总额的1‰向供方付出违约金,直至付清停止,供方有权停止合同……等内容。2011年9月份至2012年5月底,被告尚欠原告货款为149150元,原告屡次向被告追讨,被告一向以许多理由回绝付出。为此,2012年10月24日,原告向法院提申述讼。法院立案审理后,12月5日,被告向原告付清了货款149150元,但违约金至今未付出。
法院审理后以为,原告向被告供给混凝土,两边签定了书面的《混凝土有限公司购销合同》,该合同是两边当事人实在的意思表明,内容不违背国家法令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则,合同合法有用,两边均应按合同全面实行各自的责任。被告从2011年9月份开端至2012年5月份向原告购买混凝土,拖欠原告货款149150元至2012年12月5日才付出给原告的行为显属违约,理应承当对应的民事责任。现原告恳求被告付出相应的违约金,因被告截止2012年6月1日尚欠原告的货款总额149150元,依据原、被告的购销合同中的违约责任约好:“如需方不能按合同约好的时刻付款,供方有权暂(缓)停供混凝土,并推延一天,需方按所欠货款总额的1‰向供方付出违约金,直至付清停止,供方有权停止合同。”合同中违约金的付出方法不超出法令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则,因而,对原告的诉讼恳求法院部分予以支撑,被告应向原告支违约金为:149150元×188天×1‰=28040.2元(违约金核算:以149150元为基数,自2012年6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5日止,按每日1‰给付)。综上,成心依法作出上述判定。
邮箱:service@huaxingm.com
电话:+86 13786225556